[公告] possible322 永久水桶

看板BB_Online (全民打棒球 - BBO)作者 (天夢星痕)時間4年前 (2020/05/16 19:37), 4年前編輯推噓-5(182351)
留言92則, 32人參與, 4年前最新討論串1/1
經檢舉, 裁定如下 ●33421 !X2 5/13 leon131417 □ [BBRE] 05/14 關機維護公告 ┌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┐ │ 文章代碼(AID): #1Uk_l5dr (BB_Online) [ptt.cc] [BBRE] 05/14 關機維護公告 │ │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BB_Online/M.1589377989.A.9F5.html │ │ 這一篇文章值 17 Ptt幣 │ └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┘

05/14 20:24,
坐等ace大戶 今天加碼儲10萬 封我的嘴 期待 ,那個別
05/14 20:24

05/14 20:24,
找其它大戶貼假的喔
05/14 20:24
按本版版規B9 B9【引戰】 請勿發表具有挑釁意味、刻意引戰、挑起紛爭意圖、人身攻擊的文字 或以俱樂部為單位進行挑釁以及酸文 (皆包含直述以及影射),若出現玩家ID 罰則增加一級。13/10/17修改(合併) 以俱樂部為單位進行挑釁水桶7天, 罰則*1

05/14 21:28,
過一個小時了 10萬呢?
05/14 21:28

05/14 23:51,
等到現在沒10萬,人也消失不戰了,說好的10萬呢?Ace
05/14 23:51

05/14 23:51,
小曹老師 加油 多儲點 好打臉我這酸民
05/14 23:51
刻意引戰+挑釁, 二犯30天 出現玩家ID嚴重違反本版B9板規, 罰則罪加一級, 視同三犯以上處置 三犯原90天, 考量綜合情勢與多次挑釁 完全無視本版版規B9, 列入本版不受歡迎名單, 永久水桶! 本案不受理信件上訴, 如有疑義請直接促請組務版裁決。 (可直接轉發此公告文至組務版促請組務裁決。)

05/15 13:17,
自己說10萬要嚇人的 結果也是出一張嘴 夠了啦免費仔
05/15 13:17

05/15 13:21,
玻璃心團 被說一句噁心就開始不開心 然後又唬爛大戶
05/15 13:21

05/15 13:21,
結果自己小戶的不得了 然後開始跳針說都酸民
05/15 13:21
請不要以俱樂部為單位進行挑釁引戰等 如對俱樂部有不滿應該直接與團長溝通, 或請版務協助處理 本版已經很久沒有出現這樣直接以玩家id進行人身攻擊的行為 不要以為這條板規不存在。 我們一致的抗爭目標跟對象應該要是做不好的代理商或公司才對 BBO版務群 敬上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42.76.153.167 (臺灣)

05/16 18:32, 4年前 , 1F
附議
05/16 18:32, 1F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※ 轉錄者: r51303 (42.76.153.167 臺灣), 05/16/2020 19:37:06 ※ 編輯: r51303 (42.76.153.167 臺灣), 05/16/2020 19:38:19

05/16 19:45, 4年前 , 2F
唉......人身攻擊就太過了
05/16 19:45, 2F

05/16 20:18, 4年前 , 3F
在bbo版永桶.... 28啥時一起進桶
05/16 20:18, 3F

05/16 20:20, 4年前 , 4F
28那種擺明唬爛的還不處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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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/16 20:20, 4年前 , 5F
等你釣到他的時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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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/16 20:21, 4年前 , 6F
會說RE7等封頂的唬爛言論+一堆反串的不算引戰 桶這種ZZZZ
05/16 20:21, 6F

05/16 20:21, 4年前 , 7F
這位就是被釣中
05/16 20:21, 7F

05/16 20:29, 4年前 , 8F
這種都是被檢舉 你可試試著檢舉看看 不過之前版主已經回過
05/16 20:29, 8F

05/16 20:32, 4年前 , 9F
這樣也永桶 28鬧成那樣都沒事 版主真棒
05/16 20:32, 9F

05/16 20:48, 4年前 , 10F
28沒事 這種進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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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/16 21:18, 4年前 , 11F
28沒事 然後談閒話的GG 可憐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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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/16 21:20, 4年前 , 12F
而且是同一篇文 居然永桶 請問多篇鬧版的沒事
05/16 21:20, 12F

05/16 21:26, 4年前 , 13F
版主認定28那種行為非引戰也不是刻意挑起紛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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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/16 21:26, 4年前 , 14F
但28挑起的紛爭還不夠多嗎?這種邏輯我也只能笑笑。
05/16 21:26, 14F

05/16 21:28, 4年前 , 15F
除非有一天增加版規禁止釣魚,不然28不會永桶的。
05/16 21:28, 15F

05/16 21:30, 4年前 , 16F
算了啦,不要再說太多了,等等被桶^^即使依法無據 ,
05/16 21:30, 16F

05/16 21:30, 4年前 , 17F
遊走多篇邊緣,也能警告一次了
05/16 21:30, 17F

05/16 21:31, 4年前 , 18F
等等叫你來管版^^,只能說非常失望
05/16 21:31, 18F

05/16 21:36, 4年前 , 19F
28的問題目前無解 有考慮修改版規 正在思考怎樣改比較適當
05/16 21:36, 19F

05/16 21:37, 4年前 , 20F
畢竟還是要能適用於大眾而不是單純針對一個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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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/16 21:37, 4年前 , 21F
但說真的 改版規不溯及既往 如果他堅持遊走在法律邊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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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/16 21:38, 4年前 , 22F
我們還是拿他沒轍就是了 上次能抓到已經算僥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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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/16 21:38, 4年前 , 23F
反串&唬爛言論就可以算引戰吧 光是那個RE版7等封頂 爪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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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/16 21:38, 4年前 , 24F
他這種專門來逗大家的都自己把版規讀很熟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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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/16 21:39, 4年前 , 25F
及主力黑是神振以及那些我從封測打到現在沒看人用的單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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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/16 21:39, 4年前 , 26F
那個很微妙 7等封頂看到那天我有想要處理 但後來找不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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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/16 21:39, 4年前 , 27F
對應能處理的法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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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有 27 則推文
05/17 01:02, 4年前 , 55F
28基本上有好幾個留言都是造謠,板主都沒處理我也是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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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/17 01:02, 4年前 , 56F
意外,反而處理這種只是跟對方回覆的留言,我自己是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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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/17 01:02, 4年前 , 57F
得有點偏袒就是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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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/17 01:19, 4年前 , 58F
造謠跟引戰不一樣 版規也沒有造謠這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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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/17 01:21, 4年前 , 59F
但是版規有禁止挑釁俱樂部無視先後順序實際上他就是挑釁該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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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/17 01:38, 4年前 , 60F
增加桶造謠的版規不錯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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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/17 02:52, 4年前 , 61F
05/17 02:52, 61F

05/17 03:06, 4年前 , 62F
有夠偏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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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/17 10:21, 4年前 , 63F
28謠言引戰比他嚴重卻沒事? 版主真棒棒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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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/17 11:42, 4年前 , 64F
該處理的不處理,做這些無關痛癢的,頗呵。挑事情在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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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/17 12:49, 4年前 , 65F
28每天發挑起紛爭言語 都不處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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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/17 12:54, 4年前 , 66F
優質版主 跟辣椒一樣優質呢^^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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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/17 13:56, 4年前 , 67F
文字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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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/17 14:58, 4年前 , 68F
上次不是有警告28還幹嘛 結果不就一堆出來說過當@@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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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/17 14:58, 4年前 , 69F
還是我誤會==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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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/17 15:00, 4年前 , 70F
樓上請問這樣跟不管法律有沒有先喊打的人有什麼不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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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/17 15:01, 4年前 , 71F
板規跟法律一樣,沒犯到就沒有。所以才會修,跟修法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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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/17 15:01, 4年前 , 72F
05/17 15:01, 72F

05/17 15:03, 4年前 , 73F
大部分人只會隔岸喊話但被叫出來管板時可能就閉嘴說自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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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/17 15:03, 4年前 , 74F
沒空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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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/17 15:06, 4年前 , 75F
如果覺得自己可能也怕像這樣怎麼管都會被罵的話,還是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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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/17 15:06, 4年前 , 76F
酸這義工缺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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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/17 16:09, 4年前 , 77F
28小丑繼續亂 版主當沒看到
05/17 16:09, 77F

05/17 16:48, 4年前 , 78F
濫權了 他是違反版規 但有先水桶過後再犯才永久停權
05/17 16:48, 78F

05/17 16:48, 4年前 , 79F
沒有直接永久水桶的 原PO請上訴
05/17 16:48, 79F

05/17 18:24, 4年前 , 80F
他也沒得上訴了啊,版主文內不准他上訴了。偉大了~
05/17 18:24, 80F

05/17 18:25, 4年前 , 81F
版主拒絕上訴 所以可以到組務申訴 不過要看苦主要不要申訴
05/17 18:25, 81F

05/17 18:39, 4年前 , 82F
偉大的版主辛苦了
05/17 18:39, 82F

05/17 21:59, 4年前 , 83F
如有疑義請直接促請組務版裁決 話不要看一半好不好
05/17 21:59, 83F

05/17 22:17, 4年前 , 84F
28確實討厭但沒犯法是事實...板主辛苦了
05/17 22:17, 84F

05/17 22:18, 4年前 , 85F
老話一句 法律不是用來保護好人的,是保護懂法律的人
05/17 22:18, 85F

05/17 22:28, 4年前 , 86F
唉人治大於法治....那個我是在打棒球 想到的426新聞 42
05/17 22:28, 86F

05/17 22:28, 4年前 , 87F
6在亂N天都沒動作 XD
05/17 22:28, 87F

05/17 22:32, 4年前 , 88F
不要對號入座喔 我是說八卦版的小粉紅。現在人打個自由
05/17 22:32, 88F

05/17 22:32, 4年前 , 89F
也被人刷快捷鍵挑釁 由感而發而已
05/17 22:32, 89F

05/17 22:34, 4年前 , 90F
我們與惡的距離越來越近了
05/17 22:34, 90F

05/17 23:06, 4年前 , 91F
28在維修的時候說自己可以玩 版主那時候去哪了?
05/17 23:06, 91F

05/17 23:16, 4年前 , 92F
那個時候沒有造謠這條板規 b9也是檢舉才看 至於板主自己能不
05/17 23:16, 92F

05/17 23:17, 4年前 , 93F
能自發不知道
05/17 23:17, 93F
本案已於下列系統紀錄時間分案併案處理 【Magical Index: 編輯歷史】 [公告] tong70624+possible322 判決案(併案) 請注意本系統不會永久保留所有的編輯歷史。 ● 版本: [目前版本] 時間: 05/17/2020 23:02:46 Sun 版本: #000000003 時間: 05/17/2020 23:02:46 Sun 版本: #000000002 時間: 05/17/2020 22:50:24 Sun 版本: #000000001 時間: 05/17/2020 22:48:03 Sun -- Powered by Panty & Stocking Browser System 並目前於重新合議階段,在原案主possible322提出上訴前就已經完成新案成立。 但礙於合議尚未完成無法公告於本版面, 由於該案事主possible322已於本版之組務版提出上訴 全案將移交組務處理, 本文暫時鎖定。 ※ 編輯: r51303 (42.76.225.250 臺灣), 05/18/2020 01:09:08 本文併入下面判決案中分案處理 ┌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┐ │ 文章代碼(AID): #1UnCQWL7 (BB_Online) [ptt.cc] [公告] tong70624+possible3 │ │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BB_Online/M.1589954208.A.547.html │ └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┘ ※ 編輯: r51303 (42.76.99.212 臺灣), 05/20/2020 14:22:50
文章代碼(AID): #1Ulz1ZsN (BB_Online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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